8.2022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 5.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 2.单位提名的, 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审核后择优提名,具体指: (1)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人民政府; (2)省直有关部门; (3)高等学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4)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组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各提名者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查机制, 2.单位提名,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排序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超过1人, 申请截至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A4规格纸张,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4)2012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全面准确考查提名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 (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应突出被提名人的重大科技成就、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以及高精尖特企业,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邮编:230011 (二)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电话:0551-65370092 联系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805室 (三)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999803 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附件:1. 安徽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2.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docx 3.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4. 提名函.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9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专家提名的。
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800/egrantweb/)。
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加强前置审查,